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韩君实习生姚鹏、李赵杨报道:在电脑城看中一台电脑,交了400元“订金”,后不想买找商家退“订金”,屡遇拒绝。昨日,记者接小刘的投诉后发现,其所交的钱,却是“定金”。
小刘是武汉某高校大一学生,他介绍,9月23日,他在武昌广埠屯电脑城看中一台品牌笔记本电脑,但他还是想比较下再决定。
业务员称这款电脑比较俏,晚买恐怕没货,希望他先交400元的“订金”。小刘心想,如果自己不想要还可以退钱,于是就交了400元。
后来,小刘对比了其他电脑的价格,觉得这台电脑太贵,找业务员退“订金”被拒。交涉数次后,他只得同意拿回一个原装包和一个U盘,感到很气愤。
昨日,记者查看了小刘的收据,上面写的却是“定金”。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律师说,“订金”和“定金”两者区别明显,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不具担保作用,如果买方没有购买产品,卖方应予退还。定金是指付款的担保,如果买方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不退还,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应当予以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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