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10月9日消息 (记者郑凯石峤)日前,天津公安等部门在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地区对传销活动进行了一次大规模清理,当日就清理出外地人租住房屋,靠“拉人头”搞传销活动的人员500多人。
近两年,天津市环城等周边区县一些传销活动十分猖獗,或蒙骗亲朋好友“拉人头”骗钱,或以传销保健品为诱饵,让人们频频上钩。
近日,公安西青分局经侦支队经大量工作,将大肆传销“喜多安”保健品,致使众多人上当受骗,而自己获取暴利的该产品西青区域“小组长”崔建萍抓获,现其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8年6月初,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的数位居民来到公安西青分局经侦支队报案称,他们花数万元参加购买了保健品“喜多安”,“上线”答应逐月返还钱款,但钱款没有返完,“上线”崔建萍却很长时间找不到了,其家及亲朋处都不见她的踪影。
6月10日,天津公安西青分局经侦支队接天津市局经侦总队协查办理涉及全国传销“喜多安”大案的通知,经工作,6月12日西青经侦支队正式立案侦查。办案民警在工作中了解到,在西青王稳庄镇、杨柳青镇等地区,参加传销“喜多安”的就有数百人之多,而该产品西青区小组长崔建萍的下线就有200多人,另外通过其他关系发展到西青区的下线也有几百人。
据了解,西青区小组长崔建萍为一农村妇女,现年40岁,家住王稳庄镇,她于2006年初开始在西青区传销“喜多安”。去年7月,据说山东青岛总部那边“出事”了,崔建萍在“攒”完最后一笔生意后就躲了起来,各级等着“返款”的下线哪里也找不到她,十分焦急。
警方立案后虽多方查找崔建萍的下落,并在她家周围进行蹲控,但没有任何音信。办案民警一方面继续查找,同时将其上网追逃。7月29日,西青警方接河北省警方的通报,办案民警苦苦找寻的崔建萍,在其到河北易县住宿宾馆时,被当地的狼牙山派出所抓获。西青经侦支队即派出民警将崔建萍押解回津。
押回天津的崔建萍情绪激动,她并不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些是“传销”犯罪行为,却说该企业经正式批准,有着各种耀眼的光环,她是想带着大家一起“致富”。办案民警在调查审讯的同时,向其宣讲政策,做其思想工作,终使其认识到,“喜多安”就是无店面靠“拉人头”、以认购某种商品交纳一定费用、要求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拿级差获取利益等进行经营,完全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
据崔建萍交代,2006年初,她在网上聊天结识了“喜多安”天津市河西区的骨干人员宋某。听宋某说干这个“白吃药还能返钱”,是个无本万利的事,开始崔建萍并不相信。在上线的邀请下,2006年2月她去了一趟山东青岛的这家公司,听厂家对该产品和销售模式的一番介绍后,“能挣大钱”的蛊惑令她十分动心,就花4470元购买了一套该产品打算试试。随后,崔建萍还真收到了返还的钱款,于是她就想办法发展人员参加,挣级差。她把“喜多安”介绍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邻居,而且范围不断扩大,到后来她发展的下线有200多人。
经警方调查,崔建萍组织的“团队”共购买了878套(单)“喜多安”产品,合计金额近400万元。而崔建萍通过返还级差、各种奖励、获取市场拓展费等,在1年零4个月的时间里获利34万多元。基本没有什么投入,却获取了高额利益,这让崔建萍的干劲儿十足。在这期间,崔建萍多次组织人员听“讲课”进行宣传,“拉人头”不断发展下线。直到2007年6月10日,该公司青岛总部已被有关部门“查封”,冻结了银行账户,可她还组织了一批人到河西区的一家迪厅去“听课”,至6月30日,又动员组织30多人新加入进来。7月中旬,这些人得到第一次返款后,再没见到返钱。人们找崔建萍问是怎么回事,她解释说,公司临时出现些问题,解决完问题这钱以后肯定给大家,可随后她就没了人影。
据了解,保健品“喜多安”的生产厂家为山东青岛金华海生物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王某某,生产的“喜多安”有数个品种。传销的“喜多安”每瓶售价447元,而其成本也就20来元钱,10瓶为一套,传销都是按套出售,一套为一“单”。该公司2005年开始生产“喜多安”,但产品是由别的企业代为生产,自己负责销售,组织传销。
“喜多安”每套产品4470元,拉来人头后,组织者把下线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产品数量等资料逐级报到公司总部,公司便在青岛的邮政储蓄给购买者开一个账户。按照他们的宣传,购买者到第15天就可获得返款780元,一个月以后,每10个工作日返款290元,可获得返款8870元,这一单就结束了。从2007年1月起,返款额改为6870元,但销售方式不变。该公司对销售人员的奖励分级进行,每个上线可从下线提取3%的级差,一单级差140元左右。该组织上下分为许多级,高层有直销经理、直销大使、钻石经理等10来个级差,而基层则是“小组长”等等。
2007年5月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开始对这一传销大案立案侦查,发现“金华海”的传销范围甚广,涉及全国许多地区,天津也是他们传销的重点区域,据说“小组长”级的就有120多人。“喜多安”2006年初开始在天津进行传销时,一个身份证只可买一单产品,后来可买10单,让人感到产品还很紧俏,到2007年就不再限制数量,越多越好。
在西青区记者了解到,当地参加“喜多安”传销的多为普通农民,许多人家借凑来钱款,在一些人的鼓动“忽悠”下参加了传销,投了几万、十几万元购买了“喜多安”产品,以期能够以此赚钱发财,没想到却落入陷阱,有的致使生活困难窘迫。
A.传销参加者赵某:听到宣传,看别人买了“喜多安”后拿到返还的钱款,以为能够获利。2007年5月开始赵某陆续投入资金购买产品,至6月30日崔建萍办的最后一批,他先后购买了22单,投入了近10万元,也介绍一些人加入购买,可他除获得第一次返款外,全都赔了进去,后来找到警方报案。
B.传销参加者李某(女):说起来,李某是各种传销活动的典型受害者,在参加“喜多安”传销前,曾4次参加过其他的传销活动,回回上当。2007年6月10日,在崔建萍组织最后一次“讲课”后,鬼迷心窍的她仍不接受教训,又凑钱26820元购买了6单“喜多安”。她对办案民警讲,听他们宣传说这次“喜多安”绝对没有问题,让她放心参加,她本指望这次自己参加得早,赶在“上面”不出事前能赚上一笔钱,补上原来的亏空损失,没想到只返了一次钱就又完了,再次落入了陷阱。李某5次参加各类传销,共被骗了约有50多万元,目前家中一无所有、负债累累,丈夫天天和她打架,儿子在外面出了事急需用钱,也没有一点办法。
C.传销参加者齐某:他是“喜多安”另一分支的杨柳青镇居民,听别人说买“喜多安”能赚钱,看到身边有的人还真拿到了返款,自己也想参加,可手头又没有钱,在周围一些人的“忽悠”下,他竟将自己的房子卖了20多万元,都投了进去,结果血本无归。
据了解,参加“喜多安”传销的人员,有的拿到了产品,有的连产品也没有见到过。案发后“喜多安”的许多原始资料被销毁,给警方调查侦破案件带来了困难。但根据相关事实和证据,日前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对崔建萍批准逮捕。
(涉案人员均为化名)负责侦办此案的西青分局经侦支队队长于德亮说,今年8月,全国人大对《刑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组织、领导实施传销行为的组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将为严厉打击传销活动提供有力的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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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