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煜 实习生晏利利 罗婷 向杨) “现在市场开具的票据没了管理费,却多了另一个名目:‘设施费’,将取消工商管理费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变成泡影。”昨日,青山区建一集贸市场一些商户对此收费提出质疑。
|
商户王女士称,今年7-9月份,该市场向她收取了1350元,其中摊位租金是1200元、管理费是150元。工商管理费免收后,她认为以后每个季度只需交1200元租金就可以了。可几天前,市场管理人员收取10-12月份的费用时,收取了1320元,与上个季度相比只少收了30元。收费票据虽没了“管理费”,但无端多了一个“设施费”。
记者从多位商户缴费的票据上看到,9月份之前,票据上分租金、管理费两栏;9月份之后,没有了管理费一栏,却增加了“设施费”一栏,每家经营户缴纳的租金均比以前增加,总费用只少了10-30元。
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称,9月份之后未收工商管理费,租金比以前增加,是因为门面或摊位的租金涨价了。
青山区钢花村街办有关负责人称,该市场的投资方是洪山区和平乡大州村,街道代为协助管理。该市场以前向经营户收取的管理费,包括摊位费和工商管理费。9月份之后没有向经营户收取工商管理费,将摊位费以“设施费”的名义增加到了租金中。
商户们认为,他们和市场签订的租期是一年,即使租金涨价,也要等到明年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