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太原市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参保率也将达到80%以上,其中各类学校学生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使参保居民得到更多更好的就医保障。有关登记缴费等事宜不日起到年底可以办理。
按照市政府昨天(10月9日)下发的做好20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2009年我市城镇居民在个人缴费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筹资标准每人每年增加20元,增加额由中央财政补足。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明年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首次参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仍为2万元。
从明年1月起,还将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资金,资金支付额度为成年人每人每年40元,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每人每年20元,年内未使用的可结转下年度累计使用。
参保的中小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围。
连续缴费满两年以上的参保居民,参保期内发生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由统筹基金限额支付,限额标准暂定为1100元。
参保居民经批准可以向北京、上海、天津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转诊。
从本月份到年底之前,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将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收缴医疗保险费,建立报表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政策解释和信息采集,协调解决参保缴费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城镇居民参保扩面任务。财政部门也要按要求及时足额将财政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划拨到位。(辛明康为民) (来源: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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