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弟弟15年前从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开发经营公司)离职,最近找单位解决退休金未果,姐姐将八旬老母“遗弃”在朝阳公园。记者昨天获悉,开发经营公司将老太的子女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返还垫付的费用4000余元。
开发经营公司的工作人员说,9月23日,他们在公园里看到一位坐轮椅的老太。询问后,老太说是女儿把她推来的。经警方核实,老太今年84岁,有5个子女。工作人员联系老太的家人,发现她的儿子是此前曾来找公司的田先生。田先生曾在开发经营公司工作,1993年离职,期间未曾签合同。今年7月,他和家人找到公司办理退休金手续。
“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我们没有任何材料,这事很难办。”工作人员说,老太的5个子女都拒绝领回老人,公司将她送往一所养老院,并缴费4000余元。刘老太的一个女儿说,他们并非遗弃老人。只是弟弟1993年因病离职后,一直没有工作。他们几次找公园解决他的生活问题,一直没得到回复。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田先生,但一直没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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