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0月12日电
(记者刘宝森)为保障城乡低保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山东省泰安市日前决定建立物价上涨与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联动机制,当年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即启动此联动机制。
泰安市要求,以年度为周期,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年度同比涨幅超过5%时,启动联动机制,联动低保标准与年度低收入价格指数同幅增长。同时,以季度为周期,当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超过10%时,启动联动机制,并在下一季度向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
泰安市规定,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包括全市所有纳入统计的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由市统计局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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