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保奇。生活新报 赵传灯 图
事故现场留下的一片血迹。生活新报 赵传灯 图
11日21时许,(云南)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北正街发生一起绑架案件,建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保奇在解救人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刺中数刀,不幸牺牲,年仅35岁。建水县政法委副书记邹志军、县公安局副局长童金录负伤,人质被安全解救。
挟持小孩追债 10月11日21时许,建水县临安镇北正街发生一起绑架案。
犯罪嫌疑人余永强(男,34岁,四川遂宁人)到建水县北正街83号罗永付家索要欠款,但罗永付外出,只有其12岁的儿子罗忠道在家,余永强便叫罗忠道打电话给其父,让其拿钱来。
罗永付急忙让其亲戚罗林到家中查看。
罗林到达罗永付家后,发现大门紧闭,从窗外看见余永强手持一把匕首架在罗忠道的脖子上,余情绪激动,罗林等人发现情形不对,立即向建水县公安局报案。接报后,建水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与此同时,罗林等人与余永强经谈判后,按照余永强的要求,先将罗永付拖欠余的部分欠款8000元偿还给余永强。余永强拿到钱后,用匕首架住罗忠道出门,并称一到北门环岛就放人。
被匕首刺数刀 此时,及时赶来的建水县公安局民警为保证人质安全,在加强外围布控的同时,与余永强周旋,劝说其不要伤害孩子,但余永强一手搂住罗忠道的脖子,一手用匕首挥舞,至人民商场门口时发现布控民警后便往后退。路过此地的县政法委副书记邹志军、建水县公安局副局长童金录及赶到现场的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黄保奇、刑侦大队民警孙勇将其围住,距离犯罪嫌疑人最近的公安局副局长童金录上前抢夺余永强手持的匕首,由于黑夜无法看清,只夺下余永强左手所持的刀壳,余便右手持匕首将童金录杀伤,刑侦大队长黄保奇等人迅速冲上去控制余永强。抓捕过程中,政法委副书记邹志军也被余永强刺伤,面对犯罪嫌疑人余永强穷凶极恶的反抗,为了确保被劫持人质的安全,黄保奇死死按住余永强,被劫持的小孩罗忠道乘机脱逃获救。此时,丧心病狂的余永强用匕首向黄保奇猛刺,身中数刀、鲜血直流的黄保奇仍以惊人的毅力与犯罪嫌疑人余永强展开殊死搏斗,直至余永强被民警制服。
黄保奇等人负伤后,被迅速送往医院。州、县两级人民医院专家全力进行抢救。邹志军及童金录伤势平稳,已脱离生命危险。黄保奇由于被犯罪嫌疑人连刺数刀,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于10月12日凌晨1时10分壮烈牺牲,英年35岁。
案件发生后,州、县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孟苏铁等对案件侦办及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建水县委、政府及时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州、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案件侦办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黄保奇,男,彝族,建水县人,生于1973年10月26日,1995年6月26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红河州人民警察学校,1992年7月28日参加工作,大学文化,二级警督警衔。妻子在县委宣传部工作。女儿今年12岁。
工作经历:
1992年7月28-1998年1月4日在建水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工作;
1994年12月1日-1996年10月4日任建水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副所长;
1996年10月5日-1998年1月4日任建水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所长;
1998年1月5日-2003年4月7日任面甸镇党委副书记、面甸派出所所长;
2003年4月7日-2006年9月7日任建水县公安局城北分局分局长;
2006年9月7日至今任建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立功受奖情况:
1993年6月在全州收枪禁毒专项斗争中被红河州州委州政府授予个人嘉奖;1996年4月26日由于工作突出被县级表彰为先进个人;1997年3月8日被县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全州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6年12月27日记三等功一次;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四川在线-生活新报赵传灯)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