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镇江新区获悉,在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相关参展楼盘的新区消费者,均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为鼓励购房,镇江新区专门出台了优惠政策:优惠期内,购买商品房交付购房定金,且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在取得房产证后,大港片区的居民可享受按所缴契税50%的补贴,丁卯片区的居民可享受按所缴契税30%的补贴。
企事业单位、镇(街道)、社会团体及个人组织团购,除可享受个人购房优惠补贴和开发商提供的团购优惠外,新区还将另外给予团购组织奖。(彭鹏余宽平)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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