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漏存单信息,10万元存款不知去向 案件回放刘技师的爱人汪霞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今年2月份到银行取款时,存单上的1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存单被银行方没收,并盖以“作废”公章。
经银行方面调查,去年12月某人持汪霞证件至该行挂失存单,并在不同地点取走所有存款,该名取款人还提供了她的真实存款日期、帐号及证件。
银行方宣称,汪霞泄露存单信息是导致存单被冒领的直接原因,银行方均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事发生后,部队多次和驻地政府、银行联系,要求以解决军人后顾之忧和保持部队稳定的大局妥善处理此事,切实维护军人家庭权益。为引起高度重视,该旅领导还亲自给驻地领导打电话。
后经查证,该取款人提供的汪霞的证件系为假证。法庭认为,银行方未能提供汪霞准确住址及电话号码,也未经核实新地址真实性及地址更改方面存在一定过错,汪霞相对银行处于弱势方,银行方将责任全部转嫁弱方风险,支付汪霞8万元及银行一年期整存整取利息。
启示一:妥善保管个人及银行信息资料
近年来,在办理金融业务中个人信息被他人偷窥后冒取款项、或制造假证挂失存单的案件时有发生,另外,不法份子利用短信诈骗、在ATM安装针孔摄像头、通过网上购物窃取个人银行资料的现象也履见不怪。汪霞的教训告诫我们:在金融交易中一定要保管好个人和银行信息资料,警惕身后的“第三只眼睛”,同时不要在网络等公众载体轻易公布个人帐号、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防止看不见的“黑手”。(马明哲雷有财毛延锋艾杰报道) (来源:人民网-军事频道)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