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马克东二审仍判11年 |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广州名律师马克东被控诈骗“黑老大”百万元一案,日前在辽宁省营口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宣判。昨天下午,马克东的代理律师接到法院电话,称法院已经在9月26日经过不开庭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据悉,今年5月,马克东被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刑11年,之后立即提出上诉。
案件二审不公开审理
“20天前就有了结果今天才告诉我,我认为马克东的律师辩护权受到了剥夺。”马克东的代理律师——北京律师张艳生激动地说。
据张律师介绍,昨天下午2点半,她接到了来自辽宁营口市中级法院的电话,电话中法院告诉她,她所代理的马克东涉嫌诈骗一案二审维持原判,判决时间为9月26日,并向张律师索要地址,以便邮寄裁定书。“今天已经是10月14日了,可案子却在9月26日就已经判决,裁定维持原判20天后作为律师的我才知道结果,这极为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此案是不公开审理,并没有开庭,因此没有相关人士知情,就连马克东的家人也是昨天和律师一样刚刚收到消息。对此,张艳生表示不满,她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二审案件可以不开庭,但是前提是事实清楚,因此即使不开庭,事先也要听取律师意见,要交辩护意见。
而据她称,她曾4次跑到辽宁营口市,要求会见马克东,希望听取马克东的意见了解事实,但是却称需要“专案组”的批准,向法院说明情况后,也没有得到反馈。“在法院审理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应该是无障碍的,我也从来没被拒绝过会见,可是见不到本人又如何能够了解情况提出辩护意见呢?”
张律师认为,律师的辩护受到剥夺,法院也违反了第二审的程序。
女儿闻判决直呼“突然”
昨晚6时,记者联系到马克东的女儿马莹。接听电话时她正在广西出差,和律师的反应一样,她的第一感觉也是“突然”。
“我也是下午才接到律师的电话,准备马上改签机票回广州。我原来以为这个案子影响还算比较大,应该开庭审理,让社会各界能够清楚地了解这个案子,没有想到不开庭审理,更没有想到就这样出了结果。”
马莹告诉记者,去年一审开庭后,她也一直没见到过父亲,“连律师都见不到,我们也不想过去尝试了。曾经试着打电话问一下他的身体情况,但是最终也没能问到。”
马克东其人
广州市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曾为“孙志刚事件”涉案警官和“广州黑帮第一案”黑老大周广龙辩护。1985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1986年开始执业,2001年4月转入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至今,并担任该所的合伙人、主任律师。2006年获得广东省律师协会颁发的“20年执业律师奖”,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事件回放
替人打官司要了100万元
2001年初,沈阳涉黑组织头目、毒枭宋鹏飞、赵文刚等人在广州市因涉嫌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任广州市汇明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马克东接受委托,作为赵文刚的辩护人,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后赵文刚找到马克东,请其为宋鹏飞等同案犯进行辩护,并提出由被告人马克东在司法机关斡旋,为宋鹏飞减轻罪责。
马克东在得知宋鹏飞患重病后,认为可以按法律程序对宋鹏飞中止审判。但其未向赵文刚说明此情况,而称其认识正在审理宋鹏飞案的广州市中院相关审判人员,可以利用此关系帮宋鹏飞逃避刑事处罚,从而取得了赵文刚等人的信任,并向赵文刚索要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费用。赵文刚首付给马克东人民币30万元。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宋鹏飞的辩护律师邱某发现宋鹏飞符合中止审判的条件,便向广州市中院提出对宋鹏飞中止审判的申请,并获得批准。马克东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对赵文刚予以隐瞒,在法院中止裁定下达之前,向赵文刚催索尚未给付的人民币70万元。在取得了100万元后,马克东未将款项交由律师事务所入财务账户,而是将其挥霍。
该案在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马克东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并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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