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凤斌)为确保广大居民温暖过冬,保定市日前决定,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落实供暖工作责任,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冬季城市居民供暖的第一责任人。在落实责任制的同时,保定市将对供暖工作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
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保定市明确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冬季城市居民供暖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保障供暖责任。由部门、企事业单位建设管理的居民小区,部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居民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市直管公房,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直接责任人。非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供暖工作,由本单位自行负责。无主管单位和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辖区政府会同街道办事处和业主委员会负责解决供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