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记者(特约)曹 强 柯丽生
“联众模式”,一种农民不掏一分钱,就可以住上新房的做法,因涉及到农居的商业性开发等敏感问题,从它出现的第一天起,就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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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叫好:“农民不花钱盖新房,还能赚钱,这是大好事”;
也有人质疑:“这是打农居政策的擦边球,涉嫌‘小产权’房。”
“联众”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这个褒贬不一,争议不断的“联众模式”究竟又是怎么回事?
立塔村风波
立塔村位于浙江临安天目山区的山沟里,山清水秀、风光宜人。但是,因为地处偏僻,立塔村一直很穷,农民住的大都是烂泥房子。看着别人一年比一年富,立塔村是又眼热又心急,可是要发展,一没资金、二无门路,立塔村只能干瞪眼。这时,“联众”找到村里,签了“联建”协议。
“联众”,即联众(中国)休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杭州城里的一家乡村资源开发集团。看到这几年城里人都喜欢往乡下跑,就萌发念头,要在农村建房,专门给城里人休闲度假。
一方面是村里要发展,苦于没有资金;另一方面是公司要搞乡村休闲,苦于没有土地建房。于是,立塔村和“联众”一拍即合:由“联众”出钱,将村里24户住宅全部拆掉,统一规划、统一建造、统一经营。原来新旧不一、凌乱不堪的土坯农居,现在将统一建成砖混结构的4层楼房。
双方协议规定:底层使用权仍归房主,由农民自己居住,其他3层由“联众”统一对外经营30年。到期后,所有使用权“物归原主”。这就等于30年后农民白拣一栋4层楼房子。
“联众”获得农居使用权后,将其出租给城里人。为了搞好服务,“联众”就地取材,聘请房主作为管理员,打扫卫生,整理房间,每个月支付500元管理费。这个聘用合同时间很长,一聘就是30年。
天上掉下大馅饼:村民不要自己出一分钱,就可以住上新房,还可以领到工资。大家简直不敢相信天底下还有这等好事。
然而,就在做好村庄建设规划,办好相关手续审批之后,临安市国土部门却突然以涉嫌“小产权房”的名义紧急叫停。村里一下子就像炸了锅,几百个村民情绪激动,把执法人员团团围住,要求给个说法。
临安市国土部门左右为难,监察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联众模式’的政策依据不足,不去管是失职,可是老百姓这样闹,我们又管不了,无所适从。”
村支书钱卫国毫不妥协:“说‘联众’做法是对的,政策依据的确不足,但要说它是错的,同样政策依据不足。”
是“擦边球”还是模式创新?
作为一种新的商业开发模式,“联众模式”自问世以来,就频遭质疑,可谓一直处在惊涛骇浪之中。任何一个相关政策“风吹草动”,都会让“联众”提心吊胆。因为“联众模式”涉及到政策的模糊地带,事关“农居”这个敏感的问题。
在我国,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物权法草案》也都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在这种政策大背景下,“联众”的农居商业开发,无疑存在巨大的制度性风险。
为此,“联众”一直不停地修正自己的行为,在法律意义上寻找着“挡箭牌”,来避免落入“制度陷阱”。“联众”一套比较成熟的解释是:首先,建房的主体是村民,而不是“联众”公司;其次,农居的所有权并没有改变,仍然是农民的,而不是“联众”公司的;最后,“联众”向城里人“出售”的,也并非农村的宅基地,而是农居30年的使用权。
但是,许多人不以为然:“不管你千变万化,‘联众模式’就是建农民房,卖农民房,是打政策的‘擦边球’。”
“以农居建房款置换而来的30年使用权,只是一种特定的捆绑方式,这种商业性约定与现行的政策难相符,将会给当前农村的经济秩序造成冲击。”
不过却有更多的人站在正面作出肯定,认为,“‘联众模式’是一种全新的‘农家乐’产业化经营模式,是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彻底革命,是一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对偏僻落后的山区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联众’是工商业主介入新农村建设的榜样。在当前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联众’让农民不花钱就住上新房,企业获得了效益,政府减轻了负担,这样一种多方共赢的模式,有什么理由横加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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