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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小区成“群租”重地 考验物业管理能力

  随着租赁市场的日渐壮大,不少小区中租房客和自住者的矛盾也日益浮上水面,其中最受争议的现象就是“群租”。

  从记者走访的情况看,在杭州市中心的老小区一般以三四人合租比较多见,而在下沙、滨江一些较偏远的地段,由于一些投资购房者几年内都不打算自住,于是打算以租养房。
为了提高出租收益并降低单个租赁者的成本,不少房东们在房子原本的隔断基础上重新设计,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隔成了7间,分租给十几名租客做起群租的生意。

  新兴居住区,群租房集中地

  靠近下沙高教园区的金沙学苑,是个新小区,大部分业主还未入住,但已有不少业主准备把房子出租。还没走到金沙,就远远地看到沿街的窗户上挂着不少大红的横幅,一个个大大的“租”字跳入眼帘,多数旁边还注明了联系电话。

  挑了一个挂着出租横幅的单元进去,正好有一套房子正装修。记者透过未关的房门往里看,只见每个卧室都被分割成了小间,装修师傅正在往隔板上刷水泥,细细一数,13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被分隔成了大小不一的7间房间。装修师傅说,房东打算将房间简单装修后再出租。“这个房子我们是按房东的出租要求,把每个卧室分成两间,再重新做门。隔间大小也有区别,像这间比较大可以住两个人,旁边那间就只能租给一个人了,这个小区里也有别家这样装修的,基本都是这样分割以后按间出租。”装修师傅显得司空见惯。

  这种情况并不止一户。据一些业主表示,目前有好几家都在做类似分隔房间的装修,大多都分割为7间,有的每间要租给两个人,也就是说一套房子要住十人以上。

  在滨江的联庄公寓居住的胡先生也碰到相似的情况。他告诉记者,他对门的房子隔间也没有做,仅仅是摆了几张上下铺,就住着十多个租客。“那套房子是一个单位租来做集体宿舍的,十几个年轻人住在一套房子里肯定是吵的,但是他们都是外地来打工的,也不好意思说他们。”

  随后记者又来到近期正在交付中的新小区西城年华公寓。尽管二期交付刚刚开始,现场已经有业主在互相打听出租行情,记者在现场停留近2小时,遇到7位业主,其中有3位已经决定出租,有2位有群租的打算。按照他们的说法,申花路附近的房子130平方米左右的租金只有1200元/月,而群租,每人200元/月,租给7个人月租金就超过1400元,比较划算。“一期的房子里就有业主是这么租的。”其中一位业主说。

  在做群租的房东看来,新兴居住区的租金水平太低,不做群租,收益实在太低。

  群租成近邻心病

  “群租”现象成了困扰居民和物业管理的问题,不仅影响居住品质,还会引发邻里间的矛盾,甚至可能产生治安、消防、卫生等隐患。而且居住人员增多后,相同面积的房子,占用公共资源明显比别的住户多。

  一位受群租困扰的业主气愤地说:“群租的人回来很晚,到半夜12点多还吵吵闹闹,年纪大的人都睡不好觉。”有业主反映:“有的租客把阳台当厨房,把雨水管道当下水道倒生活垃圾,造成底下的排水口被堵住。”一些租客与邻居矛盾激化,还导致直接的争吵冲突,10月2日在金沙学苑发生的租客与邻居的摩擦中甚至还出动了民警来协调。一位管理电梯的物业人员也对记者表示,群租房电线乱拉曾导致房子着火,很多业主对群租人员过多占用电梯也抱怨颇多。

  对不少出租房子来缓解购房还贷压力的房东而言,他们也有自己的说法:我的房子愿意租给多少人,是我的权利,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别人没有权利来干涉我的权利。我没破坏房屋结构。至于隔几间房间、租给几个人,物业没权利管我。

  每个租客每月加40元物管费

  对于部分业主分隔房间群租的情况,金沙学苑的物管人员也是莫衷一是:“这个事我们管不来,我们没有这个权利。”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条例,物管表示这类事情只能由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再制定《业主公约》来约束。

  去年8月,上海市房地局在《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中增加了制约“群租”的新条款。这些新条款包括“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等等。

  对这样严格的条例,也有很多人都表示了疑义,低收入者如何负担得起一人租一间房?外来人员的居住权利有谁来保障?

  离金沙不远的清雅苑在今年4月起开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对付群租问题,成为在杭州物业管理中最早管理群租的小区之一。据记者了解,清雅苑物管的办法一是采取经济手段,每个租客每月要加40元物管费;二是每天对群租人员进行盘查,进出都必须登记,简单地说就是靠给他们增加租房成本、制造不方便,逼他们离开。

  那么结果如何呢?其物管工作人员表示很多由单位租用作员工宿舍的房子目前很多已经放弃租赁。“过去有个跃层房子,住着二十几个人,邻居反应很大,现在虽然仍然有群租存在,但这种扰民现象比以前少了。”

  清雅苑的做法也与一些法律界人士的看法不谋而合。有律师表示:“在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写入约束群租的条款,如物业费按出租人数计算,并适当增加物业费,这都是合法合理的。”律师认为,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前提下,采用经济手段还是可取的,毕竟群租图的就是廉价,如果增加了成本,能有效遏止群租现象。(詹丽华)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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