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婷婷)有着中国葡萄酒业知识产权第一案之称的“解百纳”归属案,因为当事双方就“官司期间商评委裁决是否生效”一事再起争执,当事方之一张裕“挟天子以令诸侯”,要求各大商场超市将非张裕解百纳产品“下架”的做法再次引来行业集体抗议。
联盟质疑商评委
据悉,本次诉讼主要是中粮酒业、王朝葡萄酿酒、烟台威龙葡萄酒等4公司起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撤销张裕“解百纳”注册商标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诉讼中,提交法庭的证据多达190余项。
据了解,中粮酒业等4家公司认为,“解百纳”是葡萄的品种和品系名称,是酿造葡萄酒的一类原材料的通用名称,不应也不可能为一家所独占。张裕方面则坚持,“解百纳”是张裕公司在上世纪30年代就创立的葡萄酒品牌,而非通用的葡萄品种。此外,中粮酒业等4家公司对商评委的评审程序和依据提出质疑,认为商评委存在漏审和认定错误的嫌疑。
庭辩引发张裕“矛盾”之争
据参与14日上午庭审的律师介绍,来自葡萄酒行业的几位原告,靠着昔日首先出具的却是张裕公司自身的一些历史资料,其中包括历任张裕工程师对“解百纳”的定义与描述。这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战法”,让张裕显得颇有些被动,这让阵容庞大的张裕律师团显得有些措手不及。
在当庭出具的证据中,包括在一本权威的葡萄酒书籍中,作为张裕当时的总工程师的陈朴先先生清晰定位了解百纳的出身——“解百纳”是酿造这种酒所用的三种葡萄英文名称的缩写。“它吸收了三种葡萄的精华,故此而得名”。这些来自张裕自身技术专家的论述,与张裕一直宣称的“解百纳为海纳百川之意”显然大相径庭。
据参与庭审的“解百纳70年历史”一直是张裕广告宣传中最得力的王牌,也是此次庭审中双方反复质证的焦点。据参与庭辩的原告律师介绍,张裕当庭并未交出解百纳在七十年前注册的“商标注册证”,张裕公司在庭审中所提交的证据,也无法证明,七十年前的张裕葡萄酒就是今日的烟台张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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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国外也收商标使用费?
这起红酒“第一案”也引起了业内外的高度关注,包括海外的葡萄酒生产企业,各方人士也纷纷发表评说,“就像白酒行业有人试图注册‘二锅头’,啤酒行业注册‘无醇啤酒’一样,没有人能在抢注‘通用名称’的案例中获胜。”中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商标协会主任马翔表示。意大利对外贸易委员会ICE首席代表、中国区总协调官赖世平也表示,意大利几乎所有地方都在种植和生产“解百纳”,“如果按照张裕的说法,那我们的葡萄酒出口中国,是否也应该向其缴纳商标使用费呢?”
消费者担心垄断引发多付费
对于张裕解百纳风波,广大消费者关心哪些内容?记者昨日在我市各大超市进行了随机采访,大部分消费者认为,她们最担心的是,一旦张裕胜诉,自己是否会因为买解百纳红酒,而多支付费用。
据记者在我市各大超市了解,目前市场上有30多种解百纳产品,价格也从10多元到数百元不等。超市销售员均反映,一般来说,30~40元的解百纳产品卖得较好。
中国食协葡果酒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杨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解百纳”并不属于高端葡萄酒,是大众化产品,成本不高,制作工艺并不复杂。
由于张裕的解百纳产品大都以高端为主,如果其他品牌因为商标原因停止生产解百纳,那么,在市场需求量以正常比例增长的前提下,由张裕完全控制的解百纳市场每年将给消费者增加20亿元的消费成本。从根本上讲,这场纷争不仅仅是行业之痛,最后还是要让消费者为市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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