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专电10月16日15时,中央编办副主任黄文平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落实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网友在线交流。
网友 小兔子不乖网民对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还比较陌生,请问“三定”规定指的是什么?
黄文平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主要是对国务院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简称,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这些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这个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大致是这么一个意思。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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