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许琛,通讯员曾德明、张其明报道:广东省从2008年起,支持每年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上岗任教的毕业生省财政按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分年给予退费补助。这是记者昨日从“税收增量应更多用于改善民生”重点提案办理总结会上获悉的。
农村义务段寄宿生生活补贴提一倍
今年广东省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陈永良提案建议“税收增量应更多用于改善民生”,他指出2007年全国的税收比上年增收一万多亿元,其中广东税收增收1800多亿元,但税收的高增长并没有导致公共财政对于民生支出的倍增,且税收的增幅大大超过居民收入的增幅。他建议,要加大公共财政对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适房和“双限房”、公共交通、福利、工资投入,将庞大的税收增量更多用来改善、返还民生。据悉,该提案在年初被确定为省政协重点提案。
昨日,提案办理单位省财政厅副厅长曾志权通报了该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会上,他介绍了广东推进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近期政策措施。除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外,他透露在全面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将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寄宿学生生活费补贴标准提高一倍。
培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
曾志权还透露,从2008年起省财政将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扶持力度,每年培训并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0万人,省财政按1400元/人的标准给予欠发达地区专项补助。对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的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技工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力争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2008年起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每人每年7000元标准,资助城乡退役士兵免费接受2-3年中等或高等职业培训,力求使每位退役士兵掌握一种以上技能。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
曾志权指出,省财政厅决定,2008年再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人均100元,2009年再提高到110元,其中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等地区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61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封顶线水平将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保障农民“大病不致贫”。他称,省财政将从2008年起连续10年,每年定额安排补助资金1亿元,共安排10亿元,帮助解决欠发达地区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问题。通过强化省级养老统筹、提高统筹级次、财政补助支持等手段,力争在2009年内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省内无障碍转移,建立科学的养老金调整机制。
母猪补贴标准从50元提到100元
曾志权透露,在稳定市场供应和物价水平方面,提高能繁母猪补贴标准,将2008年补贴标准从50元提高到100元,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降低养猪成本,保障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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