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曹局长”滑进深渊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因在任6年间收受他人贿赂11.8万元,近日,枣阳市原技术监督局局长曹某被送往襄南监狱服刑,法官递过来一纸移送监狱看押的法律文书,他戴着手铐颤抖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借公务之名赤裸裸索贿
4年前,曹某这只签字的手只需名字一签,往往一字值千金。他热衷钱权交易,多次以公务的名义赤裸裸地向企业老板索贿。
枣阳一家民营钢铁企业要获得生产许可证,需过年审关,质监局对其掌握着“生杀”大权。2002年6月的一天,曹某公然给这家企业老总打电话:“我最近要出门办点公事,你给我准备点钱用。”老总一听心里直打鼓:曹局长要用钱,多了企业承受不起,少了又得罪了他。想来想去,老总决定先送曹局长1万元“试水”。当晚,老总开车到枣阳市车厢厂门口与曹某会面,把信封包着的1万元钱递到了曹某手中。
次年9月,曹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再次公然向这家企业老总索要了1万元。
局长收了钱 质检保过关
2002年4月,正是全国治理关停小轧钢厂的关键时刻。枣阳某轧钢厂本属于关停对象,厂老板十分着急,他通过熟人请曹某吃酒席。饭毕,老板送曹某时悄悄把5000元现金塞到其手中,“曹局长,这次市里清理整顿小钢厂,我们厂的事请您多关照。”
曹某心知肚明,事后亲自打招呼,让手下执法人员只下达限期整改和办证的通知书,不关停这家轧钢厂。当年9月,厂老板到曹家表示感谢:“是曹局长保住了轧钢厂,厂里的事让您费心了。”老板说完,又把一个包着5000元现金的信封交给了曹某。
当官保位子 一律收票子
57岁的曹某曾有过辉煌的人生,先后担任过枣阳市熊集、梁集、罗岗镇的镇长、市人大办公室主任,以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组书记。
作为一位党培养多年的干部,曹某的成长得到了领导无私的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支持。可自他当上局长后,便对下属的提拔、任用一律“任人惟钱”。
2000年春节前,汤某找到曹家:“曹局长,今天提前来跟您拜个年,麻烦曹局长以后在我个人进步上给予关照。”汤某说完,便将1000元钱放在茶几上。果然春节后,局里提拔中层干部时曹某提议,将汤某任命为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该局质检所所长曾被曹某两次找去谈话,称“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如果质检所的工作再没起色,就要调换所长岗位”。这个所长原是一位只干事而不知送钱的人。2003年初,他干脆仿效他人,大着胆子拿上5000元现金,用信封包着送给了曹某。从此,曹某再没说过该所“工作没起色”的话。
据了解,曹某在任6年间,手中的职权完全成了他谋利的工具。企业年审过关要钱,质量检测过关也要钱,局里基层干部当官保位子更要钱。曹某甚至对每次受贿来的钱都要一张张地数,尽情地享受数钱的快感。然而,有道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不久,昔日那些笑脸送钱给曹某的人,转眼成了举报和指证他犯罪的证人,曹某最终掉进了犯罪的深渊。(特约记者汉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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