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巨福村有位杨老汉,今年69岁,体弱多病,有两子三女却都不尽赡养义务,杨老汉居住的两间草房破烂不堪,由于年久失修,随时有垮塌的危险,生活方面更是艰苦。今年6月,当佳木斯市砚山镇司法所调解流动车在巨福村排查走访时得知杨老汉的情况后,立即开始调解。
类似这样的案例在佳木斯市还有很多。这种人民调解流动车走近乡间地头、走进老百姓身边,即时发现矛盾、解决问题的做法,不仅是全国首创,而且受到当地老百姓的极大欢迎。
杨老汉的两个儿子住在本村,生活条件一般,三个女儿住在外村,条件稍好一些。司法所决定先做两个儿子的工作。“我们生活确实也有困难。”两个儿子辩解着。
“困难是一方面,但不是主要因素。再说出点力气也累不坏人,帮父母把房子维修一下,你们也有子女,想想将来你们落到这步田地会是什么心情?”听到司法所工作人员语重心长的话语,杨老汉的两个儿子都低下了头,表示愿意帮助父母把房子维修一下。
随后工作人员又开着调解流动车赶到杨老汉的三个女儿家,经过多方面做工作,三个女儿同意给老人出赡养费。
在这次调解中,司法所先后出动人民调解车6次,行程200多公里,及时有效地完成了这起赡养矛盾纠纷。
据佳木斯市司法局有关人士介绍,人民调解流动车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改变过去坐门等访、被动调解的工作方式,融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一体,通过流动宣传、主动接访、现场办公、电话受理、各城区按管辖范围联动等方式,做到有访必接,有纠纷必调处,及时受理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了哪里有矛盾纠纷流动车就出现在哪里,服务链就延伸到哪里的新目标。通过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同时,调解流动车内安置音响设备,可随时播放录音进行流动宣传。
自今年4月23日试点工作启动,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司法局已开通人民调解流动车36辆。
文/图 丁洪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