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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李四贵在破败的东方红老宅前讲述姐妹三个的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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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三姐妹和《捐赠法》的出台
当有一天,远在广州的“东方红三姐妹”也开始试着向基金会或民政局捐款时,她们也许不会意识到,让捐款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正是由她们经历引发的一场“爱心地震”――12年前,刊登在《华西都市报》上的一篇挥霍爱心的新闻,让善款如何善用第一次进入人们的思考;1999年,由此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更是将捐款管理纳入法治轨道。
“东方红三姐妹”和巨额捐款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刚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开始寻找人生价值的另一个出口。所以,当1994年四川达县赵家镇杜晓东、杜晓方、杜晓红三胞胎姐妹,“母病、父残、面临辍学或送人”的消息见诸报端后,来自全国各地的捐款,开始像雪花一样飘进其父杜学元的口袋。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这个曾经用残疾右手夹着粪桶舀粪、把原稿作者邓建国感动得眼泪哗哗的丧妻农民,只学会了三件事:到小镇唯一的邮局取汇款,转存到邮局附近的银行,然后,捏着宝贝似的存折,坐上镇上的麻将馆……三朵正上初中的姐妹花,也在“富裕”起来的父亲的教育下,从穷得要退学的农家娃,变成了时常下馆子的时髦少女。
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2年后,华西都市报记者姜锋的再次造访,献爱心的单纯脚步,还将乐此不疲。日前,正在筹划自己新公司的姜锋告诉记者,1996年,当他从麻将馆找到报纸上“身残志坚”的杜学元时,心立刻凉了半截,随后的采访更是让他目瞪口呆:游手好闲的杜学元请来自己的亲戚当保姆,8亩田荒得长了杂草,妻子病死后,一家四口更是当上了“吃商品粮的农民”,每年的猪肉钱都要花1600多元。
同时,靠捐款迅速“脱贫致富”的杜学元却日渐“小器”。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尽管巅峰时期杜家每天收到的捐款上万,但不屈不挠的杜学元依然找到女儿学校校长,死活要求退回寄到校方的1.8万元捐款。吴校长原本指望“专款专用、成立个‘东方红基金会’,救助更多失学孩子”的愿望成了泡影;更让患难乡亲耿耿于怀的是,村上一特困村民的住房被风刮垮,全村唯一既不出钱又不出力的,竟是他们认为受捐赠“可能三四十万”的杜学元。
从杜家老宅出来后,姜锋想,该写一篇文章来揭露真相了;但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篇稿件的问世,竟然在全国掀起了一股“善对善款”风。
媒体与一部法律的出台
1996年11月,姜锋所作的《冷静看东方红爱心热――捐助“东方红”三姐妹的前前后后》,在《华西都市报》以特稿形式,分两期刊发。此稿的推出,犹如石坠古井,引起巨大反响。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有300余家报纸纷纷转载此文。各大电视台也不甘示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首先与《华西都市报》一起,做了一期节目《善款要用善心待》。随后,上海电视台、浙江卫视、四川卫视、湖南卫视、广东卫视等接踵而来,做专题,搞访谈,“东方红”迅速热遍九州。这篇报道为创办不久、正处于“爬坡”阶段的《华西都市报》赢得了广泛的关注与赞誉。
由于《冷静看东方红爱心热》率先提出了如何对待和管理公益事业募捐的问题,引起了高层领导的重视,全国人大办公厅把这篇报道复制了若干份,分发给法学专家。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这篇文章成了这部法律立法的重要依据之一,使中国的公益事业募捐活动步上了一个有法可依的良性轨道。
“媒体舆论监督和法治进程的互为促进,在这篇稿子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已经年过不惑的姜锋于2004年离开《华西都市报》后,开始了自主创业之路,但即便在“东方红事件”尘埃落定的今天,姜锋依然对此文津津乐道,“能促进立法的报纸,在全国也应该是凤毛麟角。”而对于曾经的尖锐批判,姜锋认为,东方红事件在当时,不过是冰山一角,在善款缺乏法律监管的上个世纪末,躺在爱心上吃爱心的人比比皆是,“我们不能去责怪一个残疾农民,更不能去质疑捐助人单纯的愿望……在缺少法律支撑的真空地带,凭良心和道德来衡量一个人显得很脆弱。”
联合报道:扬子晚报、新安晚报、辽沈晚报、羊城晚报、华西都市报、北京晚报、钱江晚报、新闻晚报、山西晚报、大河报、楚天都市报、今晚报、齐鲁晚报、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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