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昆明10月20日电(记者关桂峰 陈瑜)记者从昆明市民政局获悉,《昆明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于日前正式启动,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可申请临时救助以解燃眉之急。
昆明市实行的临时生活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籍的常住居民,三类人员可申请临时救助:一是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二是虽然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三是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办法与低保的申请程序基本一致,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初审后,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发放救助金。
临时生活救助制度作为低保制度的一项补充,主要解决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尤其针对重大疾病导致的因病返贫家庭。救助资金由政府拨款与社会筹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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