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太原晚报
省政府出台新政策 裁员超过20人应上报
昨日,省政府发布《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太原明年建成创业孵化基地
各地将把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基地建成后,将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顺利创业。
2009年年内,太原、大同、晋城将建成一至两个创业孵化基地。2010年年底前,其他市力争建成一至两个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裁员超过20人应上报
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我省将制订失业调控方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同时,实行裁员报告制度。凡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减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向同级劳动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
今年年底前,下岗失业人员可继续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同时,年底前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限未满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至期满。
明年开始,持 《再就业优惠证》但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换领《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其他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证》,凭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就业优惠税收
对于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同时,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初高中毕业生可预备培训
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将提供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对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将比照“零就业家庭”的政策提供就业援助。
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将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并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继续简化小额贷款程序
各市将创新小额担保贷款模式。比如,在一些大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岗失业人员,可采取由商场为贷款对象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对商场进行贷款额度授信的“捆绑式”贷款模式。同时,继续简化贷款程序,放宽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扶持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就业困难人员有社保补贴
我省将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以上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三分之二的补贴,其他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三分之一的社保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作者:本报记者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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