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对于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一年发生三起一次死亡6至9人道路交通事故的,辖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要向省政府作书面检查,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江苏)省安委会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进入四季度,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任务将更为繁重。
省安委会决定,自10月17日起至2008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全力开展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确保全省交通运输形势稳定。据悉,我省将对7座以上的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因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监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及主要负责人予以相应的处罚。(聂欣宋晓华)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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