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区特殊老人可获补贴
用养老服务券的形式发放 本月起可申领
本报讯(记者汪红)北京10个区的低保、低收入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高龄老人等,本月起可按月申领“养老券”,面值50元至250元不等。
昨日,市民政局公布了《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在居家养老服务单位及养老服务机构均可使用该养老服务券“代金”。
本月起,户口在北京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顺义共10个区的“特殊老年人”,可以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该补贴将以养老服务券形式发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服务券不得变现或用于其他用途,有效使用期为一个月。
据悉,此次补贴的对象为属于试点区内正式户口、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或试点区内正式户口、年满60周岁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特殊老人。如纯老年户及仅与残疾子女居住的老年人(60—79周岁),不能完全自理者每月补贴50元。
申领办法
本月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受理部门申领“养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