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高密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首例参保受益人王玉贞住院花费3000元,结算报销1300多元。至此,该市已全面构建起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框架、三位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从制度上实现了83万群众的医疗保障无缝覆盖。
去年年底,该市政协委员李丹平、邱方红等通过调研了解到,当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了98%以上,但尚有约10.7万名城镇非从业人员不能参保,医疗保障仍存在“真空地带”。在十二届一次会议上,22名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提案》,建议从制度上彻底解决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
这一提案随后被市政协列为重点提案,主席亲自签署办理意见,进行重点督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制度,构建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列为2008年市政府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市政府专门成立联系会议,多次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文件规定,凡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其中对老年居民、少年儿童、低保对象参保缴费以财政补助为主,以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目前,该市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已全部领取保险证,可以和城镇职工一样到定点医疗单位持证就医,享受医疗报销待遇,政协委员的一纸提案推动了这一民生工程的落实。(傅勇)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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