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0月22日电(记者高增双)哈尔滨市近日启动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制”试点工作,参合农民到市级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可直接得到报销补偿。
哈尔滨市卫生部门规定,从10月15日起,凡是道里、南岗、道外、香坊和平房5个区的参合农民,持市辖区新农合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村委会证明信等有效证件到市一院、市二院、市胸科医院和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先由参合农民个人支付医药费,出院后即可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该院直接报销医药费补偿。
据介绍,这种“垫付制”不仅减少了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的中间环节,而且免除了参合农民往返报销医药费费时劳累之苦,方便参合农民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哈尔滨市将逐步探索积累经验,待时机成熟时,再向其他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自2005年起,哈尔滨连年将新农合工作列入全市“惠民工程”和“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2007年8区10县(市)全部建立了新农合制度,实现了对全市所有农村地区的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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