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0月23日电在今日的“改革开放与人口发展论坛”上,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与信息司司长陈立表示,为了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中国将划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人口集聚区等4类人口发展功能区。
陈立表示,基于每平方公里的格网数据,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系统评价不同地区人口发展的资源环境基础和经济社会条件,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统筹考虑国家战略意图,中国将划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人口集聚区等4类人口发展功能区。
(一)人口限制区。人口限制区主要是自然环境不适宜人类常年生活和居住的地区,占国土面积的31.71%;人口257万,占全国的2‰;每平方公里不足1人。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和西北干旱区,以羌塘高原、可可西里、柴达木盆地、三江源地区、喜马拉雅山地区、塔里木盆地和阿拉善高原等地区最为集中。此外,国家禁止开发的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也应纳入人口限制区的范围。
(二)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疏散(收缩)区地处人居环境临界适宜或一般适宜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临界超载或超载,物质积累基础和人文发展水平处于中等以下。约占国土面积的28.10%;人口1.55亿,占全国的11.83%;每平方公里58人。集中分布在西北干旱区、藏东南-横断山区、云贵高原、黄土高原和东部山地区。
(三)人口稳定区。人口稳定区地处人居环境适宜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平衡或有余,物质积累基础和人文发展水平处于中等以上。约占国土面积的25.96%;人口4.39亿,占全国的33.61%;每平方公里177人。主要包括西北干旱区的天山南北两麓城市带、河西走廊城市带;黄河流域的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城市群、关中城市群、兰州都市圈、西宁都市圈、银川都市圈、太原都市圈;云贵高原的贵阳都市圈、昆明都市圈;以及西藏一江两河的拉萨都市圈等所在地区。
(四)人口集聚区。人口集聚区地处人居环境比较适宜和高度适宜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平衡有余或盈余,物质积累基础和人文发展水平处于中等以上。目前这类地区的面积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4.23%;人口7.11亿,占全国的54.36%;每平方公里522人。主要包括:东北平原的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城市群、长(春)吉(林)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华北平原的京津冀都市化区中原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长江中下游平原的长三角都市化区、武汉城市群、长株潭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东南沿海的珠三角都市化区、浙闽沿海城市群、北部湾沿岸城市群、海南环岛城市群;以及四川盆地的成渝都市化区等所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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