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许永建、周武权、农丰豪、许永保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被告人许永建等四人为圆发财梦,挺而走险,以诈骗手段来谋取不义之财,换来的只是牢狱之灾。
已过而立之年的许某等四人均系靖西县果乐乡农民。2007年12月29日,四人共谋后,一起窜到靖西县安宁乡安宁街,用感冒颗粒冲剂假冒“盖中盖”,以演双簧戏的方法实施诈骗。当日9时许,当见到覃某从安宁信用社出来时,周武权即凑上前以十元钱带路费请覃带去安宁道班欲向一姓张客商购买“盖中盖”,早已等在那里的许永建自称是张客商的弟弟,并自称其可代为出售“盖中盖”,价格每克200元人民币,周假验货后当即拿出200元人民币购买1克“盖中盖”,并以300元人民币转卖给在附近扮演购药老板的农丰豪,从中“赚”了100元。随后周武权则怂恿覃某合伙出资继续购买药材转手赚大钱,覃某信以为真便掏出1000元人民币作为押金,周也假装跟扮演其“姐夫”的许永保“借”了2000元钱(用废纸假冒20000元现金)押给许永建,继而又随覃某到信用社,由覃某领出现金20000元人民币一起回到道班交给许永建,许则将用黑塑料袋包着的重约200克的假冒“盖中盖”交给覃某去找购药“老板”农丰豪,但农已不见人影。许永建、周武权乘机摆脱后及时与农丰豪、许永保汇合逃走,所得的赃款21000元人民币共同分赃。
靖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许永建、周武权、农丰豪、许永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梁洪通讯员 彭春燕)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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