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千元左右,却又想穿名牌,女会计便想出了挪用公款的招,昨日,江北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女会计陈某五年半徒刑。
陈某今年35岁,从2000至2007年担任南方五交化公司出纳兼任九龙坡分公司会计的职务。
陈某非常喜欢买衣服,但由于收入不高,便打起了歪主意。之后,“她两三天就换一套名牌。”同事很艳羡。陈某的异常引起了公司怀疑,公司悄悄安排人查账,发现她挪用了公款44万元。江北区检察院指控,其中19万余元,是她用作废的支票存根记账的手段非法侵占,另外20余万是她直接挪用的。
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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