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将新增103座污水处理厂
2009年底全部建成
新快报讯 (记者 刘正旭 通讯员 闫怀强)省环保局近日下发了《广东省加快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103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动工,2009年年底前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届时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将达314.7万吨。
当前广东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县(市)全部位于东西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14个地级市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即将开建的污水处理厂也全部位于以上地区。《方案》要求,103座污水处理厂必须在2010年前投入运行,并发挥减排效益,保障广东“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
为缓解资金压力,省政府决定投入25亿元,并制定了解决东西北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相应解决措施。其中,从2008年起3年内每年集中环保专项资金3亿元共9亿元,采取预拨的方式提前安排,其余16亿元由省财政一次安排解决。
《方案》同时提出,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地区,市主要领导向省政府作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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