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犯信用卡诈骗罪获刑 用拾得银行卡取款7000元
来源:劳动报 选稿:刘轶琳
朱某到银行ATM机取款时,发现取款机内有一张信用卡,他就用这张信用卡取款,取走卡内7000元钱。日前,卢湾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12月10日下午,朱某持本人信用卡打算到本市局门路的工商银行ATM机取款,当他正要插入自己的信用卡时,发现取款机内留有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感到可能是他人遗忘的,即生歹念,冒用该中国农业银行卡从ATM机内先后取出7000元。
法院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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