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海 |
来源:中国改革报
郭忠 摄影
由我校农民问题研究所和土地利用与管理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纪念中国农村改革30周年——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促进土地流转研讨会”于10月25日在颐泉山庄举办。本次大会既有国家部委领导、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农村土地研究的学者参加,同时也有土地利用基层人士、企业家代表和农民代表的参与,大家济济一堂,就农村土地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阐述,从各个角度对稳定土地承包权与农民权益保护、农村土地问题与对策、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和土地制度创新与配套措施等进行了讨论和分析。
原北京市农委主任刘福海在此次研讨会上阐述了土地永包制设计的基本思路,即坚持土地集体所有,通过给农民完整永久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途径,使土地具备市场流转的产权条件,推动土地的市场流转,从而形成土地规模经营和家庭农场的形成机制。刘福海坚信:“三十年前的土地家庭经营制度在世人心中留下的‘拯救中国农业’的丰碑,土地永包制给人们留下的将是‘建设现代农业’的丰碑!”
“1997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曾明确提出要搞土地建设,1998年修改土地管理法时国家又提出鼓励土地整理,之前有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地补偿使用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土地开垦费来促进农业开发,现在又在争取建立土地整理法,设立更多机构对土地整理作出长远规划。”来自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副主任、研究员陨文聚,引用国家政策,强调了土地流转问题,并明确提出土地整理迫在眉睫。他分析我国土地布局有微观形态和宏观管理两重特点,建议大力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作,向国内外土地整理较好的区域学习,是土地整理、土地流转、乡村发展的需要。
今年已经82岁高龄的安徽省江淮乡村研究院院长辛秋水老先生,放弃休假不辞辛劳的赶来会场,并就农村土地现存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根据自己多年研究的经验为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提出建议。他认为,构建土地管理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加快农民的组织化建设,才能将农民有序地组织起来。对于土地流转,辛老认为要尊重农民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强探索土地流转制度的建设,促进农村土地机制创新。
来自湖北省长阳县国土资源局的工程师许发圣带来了农村土地利用基层工作者的心声。他提出了自己对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三点建议,具体包括使农民土地权利最大化,不能忽视国家的土地权利,新的土地产权制度必须是城乡一体化等,并且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说出了他的担忧所在。
山东省德州市政研所副主任徐登伟强调,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党中央对待土地问题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土地的集中管理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这就需要规模化科技化的技术支持,也正是当代大学生应该努力的方向。
“我个人觉得土地流转是一个市场调节的问题,它需要法律的健全来不断完善,所以需要一个稳步发展过程。”来自安徽农业大学经济学院的张德元教授会后谈到他的看法。他还指出,“我今天的报告资料都是来自我们学校学生的暑期实践调查问卷,它是非常有价值的一份调查研究,所以希望学生要经常接触农村,锻炼自己,为以后服务基层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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