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要求:切实管好用好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财政补助资金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李亚杰、谭浩)记者28日从中央组织部了解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自今年3月部署以来,各地认真组织实施,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
目前,大多数省区市已圆满完成今年的选聘任务,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正在陆续到村任职。
为了保证大学生“村官”顺利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最近,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财政部门,尽快上报完成2008年度中央选聘计划的数量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单,并根据中央选聘计划,按照东、中、西部地区不同标准,拨付了200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一次性安置费。
中组部和财政部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各省区市要抓紧安排,及时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置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要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地要不断完善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程序,保证按月发放,不得延误拖欠。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无论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还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都要专项用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津贴以及有关保险办理等方面。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开支,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对资金使用情况,要跟踪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不断完善工作方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现财政补助资金被挪用、挤占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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