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涌现13个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
我省村民自治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村务公开比较好的村占80%以上
本报讯(记者/周志坤)十年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颁布实施,拉开我省村民自治的序幕,我省顺利完成了四届村委会民主选举,创造了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民主选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经验,涌现了13个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38个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使我省村民自治工作一举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届选举
群众参选率达96%以上
1991年我省出台了《广东省农村管理区办事处暂行规定》。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的派出机构,由管理区办事处行使对农村地区的行政管理。1998年,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理顺我省农村基层管理体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撤销农村管理区办事处、设立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自治。
这极大地激发了村民的自治热情。十年来,在四次换届选举中,群众参选率普遍在96%以上;选举一次成功率逐届提高,第四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74.48%;选举重难点村逐届减少,今年选举按时完成率达99.98%;选举方式也不断创新,率先推行“二合一”选举方式,首创实行选举观察制度,实行村选举委成员回避制度,尝试引入选举司法公证程序等,有效推进了我省农村基层民主进程。
村务公开
八成以上村情况较好
发展村民自治的十年历程中,我省初步建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普遍建立,民主决策制度逐步得到落实;70%以上的村健全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经济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机构,吸纳了30多万名村民骨干参与村的管理和服务,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日益健全;全省98%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栏,并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其中,云浮市“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探索民主管理新模式,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佛山市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村财务,创新农村集体财产管理体制,获“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提名奖”;德庆县依托信息平台推动村务公开,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受到国家和省有关领导和部门的高度评价。2007年明查暗访抽查133个村表明,全省村务公开比较好的村占80%以上。
基础建设
贫穷村补贴延至2011年
十年来,农村村级基础建设也得到了很大的加强。2002年,全省共投入6.7亿元,使5160个村委会解决了办公用房困难的问题。从2006年起,省委、省政府又决定投入7.1亿元,在三年时间里,对农村年纯收入3万元以下的7973个贫困村实行转移支付,每年给予每村3万元的补贴,用于解决村干部待遇偏低的问题,确保每个村干部每月补贴不低于300元。2008年1月,省政府又决定将这项政策再延续到2011年,极大地激发了村干部的工作热情。
省民政厅表示,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深入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民政厅拟于年底前召开社区服务经验交流暨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启动工作会议,出台《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力争通过3—4年的努力,使我省村委会建设实现“四个规范”:事务管理规范、规章制度规范、阵地建设规范、队伍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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