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前天的“先出后撤”这戏剧性的一幕,农业银行房贷执行细则昨日又悄然出现在了其总行网站上。对比前天出现的版本,新版本毫无变化。这一举动似乎打破了之前业界对银监会叫停农行房贷细则的传言。
而记者最新获悉,广东发展银行也拟出台一份房贷执行细则,该“准方案”突破性提出,将以90㎡作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划分标准,“改善型”则以当地人均居住水平来界定,这显示了该行房贷政策仍趋向谨慎。
记者观察农行上网的这份细则,与之前并无二致(详见本报昨日报道)。对市民关心的存量房贷利率,农行也给出了较为普遍的优惠,对初始贷款发放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原执行利率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0.85倍的贷款,原则上将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0.7倍。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还可向农行提出申请,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这份公示的方案应是截至目前最为明确的一个。但对于如何界定“普通自住房”面积和何谓“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农总行并没有给出定义,也没有提到第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办法。
不过,对于农行将存量房贷调整界限定在30万元,一些供楼人士获悉后则觉得不合理。“这是否意味着,贷的数额越大就越能获得优惠呢?很多时候金额大可能蕴藏的风险也会高,数额小反而是诚信还贷的优质客户。这样一刀切是否有嫌弃小客户之嫌?”市民张先生质疑道。
与农行的相对宽松相比,广发行初步制定的方案则显得较为严格。
据广发总行房贷部门人士透露,该行在这份准方案中明确了“首次购房”应是“首次贷款购房”,购房主体仍以家庭为单位。对普通自住房的界定以90㎡划分,即首次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为普通自住房,经银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首付两成,利率下浮30%的优惠。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则定义为原来贷款买的房子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改善后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下的。至于存量房贷利率,该行称并不希望普降。
对于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且不属于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范围的,该行仍视为二次按揭,坚持首付四成,但利率倾向于松动,不一定执行上浮1.1倍的政策,甚至还可能下浮。“这是因为,房贷风险主要是由首付覆盖,利率作为银行吸引客户的手段应该可以灵活运用。这个我们倾向于让各地分行自定。”
该人士强调,这并非最终方案,“我们还得根据央行、银监会接下来有可能发布的要求,以及参考其他银行方案再最终确定。毕竟在当前政策还不特别明确的情况下,颁布任何确定的方案都可能遭遇修改”。(刘薇)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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