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10月30日电记者郭毅今天,记者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获悉: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系三位大学生“公益诉讼”出租汽车公司返还0.3元打车费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理由是:出租汽车公司仅仅是物价收费的执行者,而不是物价政策的制定者。
10月22日,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系的三位大学生将一份标注着“公益诉讼”字样的民事起诉状送往道里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哈尔滨大众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其多支出的每公里0.1元打车费,总计0.3元,并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纠正错误的计价方式,执行双方约定的每公里1.90元的价格。
10月20日下午,他们搭乘一辆哈尔滨大众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从南岗区法院到道外区法院,准备出庭参加诉讼,出租车计价器显示为5.7公里,按照车上提示的“哈尔滨市物价局监制的起步价8元、1.90元/公里”计算,他们应支付13.70元,但最终司机向他们收取了14元。他们发现,当计价器显示里程为3公里时,金额即跳为9元,以后每0.5公里增加1元钱。也就是说,计价器每公里实际收取2元钱,与公示不符,每公里多收0.1元。随后他们又发现,不仅是大众出租车公司,全市所有出租车公司都是这样计费。
在诉状中,三位大学生算了一笔账———哈尔滨市区现有出租车约1.2万至1.5万辆,以一辆出租车每天平均行驶200公里计算,保守估计起步里程3公里以外一辆车每天以每公里1.90元收费里程为100公里,如此一来,每辆车每天多收消费者10元,全市出租车每天则向乘客多收1.2万至1.5万元钱,一年365天多收约438万至547.5万元。
10月29日,记者在哈尔滨市街头随机采访一位老出租车司机,他说:“三名大学生告我们出租车司机和出租汽车公司一点道理都没有,应该告物价局,因为我们是物价收费的执行者,不是制定者。出租车司机想多收费一毛钱,都得经过市政府听证会,经过物价局批准制定的!”
他详细介绍说:“哈尔滨市出租车最早起车费是4公里10元钱,每公里1.90元钱。其中起车费是7.6元,道桥费2.8元。为了凑整数,实际给乘客省下0.4元钱道桥费。但是自从2001年开始,出租车起车费改为3公里8元钱,每公里也是1.90元钱,至于每公里多收的0.1元钱是什么费用,在物价局核发给我们的物价公示贴上没有详细说明。”
记者注意到,在哈尔滨市出租汽车车体上,物价公示贴上是红色醒目的“每公里1.90元”字样;反面标明的是“基价里程3公里;基本租价8.00元。”监制部门是哈尔滨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举报电话12358。
“每公里收2.00元钱,剩余的0.1元到底是收的什么费用?”为探明究竟,记者拨通哈尔滨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84691881经营收费处咨询,没有想到,一位接电话的同志答复说:“0.1元哪去了?整这事多没有意思,就是为了凑个整,现在油涨的多厉害,还没找你多要油钱呢……”
“这件事问谁能说清楚?”
“你不用问别人,我就已经说清楚了!”
为凑整哈尔滨出租车消费者每年就要多付四五百万车费?!三名大学生表示要将这次公益诉讼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