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记者郄建荣由环境保护部下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负责组织的《2008年中国环境民间组织的调查》今日出炉。中华环保联合会认为,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引导和支持还不够,注册问题依然是草根环保民间组织最渴望解决的问题之一。
中华环保联合会副秘书长李恒远在今日召开的2008年中华环保民间组织可持续发展年会上介绍了由该会组织的2008年中国环保民间组织调查情况。
据他介绍,中国环保民间组织总体数量比2005年增加了771家,截止到2008年4月,全国共有环保民间组织3539家,其中政府发起成立的民间组织1309家、学校环保社团1382家、草根环保民间组织508家、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机构90家。我国草根环保民间组织增加较为明显,与以往相比增加了约300家,增加了一倍。在草根环保民间组织中,北京、广东、湖北、云南、西藏、新疆等地增加数量较大。
李恒远透露,76.6%由政府发起的环保民间组织选择在民政部注册,而草根环保民间组织因注册限制多、难度大,有的选择在工商注册,注册问题依然是草根环保民间组织最渴望解决的问题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我国环保民间组织共有2768家,从业总人数达22.4万人。这些组织在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率也就是具有合法身份的比例仍偏低,仅为23.3%。与一年前的数字相比,注册问题已有了很大进步。
同时,80.9%的草根环保民间组织没有专职人员,46%的民间组织专职人员在1到5人之间,80%的国际环保民间组织分支机构专职人员不超过20人,59.7%的草根环保民间组织专职人员不到10人。
对于环保民间组织的作用,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李恒远说,根据调查已有11%的环保民间组织参加了环境维权行动,其中21%的草根环保民间组织有不同程度的参与。三年来,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等法律援助服务中心,援助社会公众达几百万人次。
李恒远认为,目前,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他认为,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引导和支持还不够,对其作用的认识、活动行为的管理、政策研究的实践都还很有限。
中华环保联合会建议,政府应在多方面加强对环保民间组织的支持,做到认识清晰、有法可依、方式多样、分门别类。首先政府应该增强对环保民间组织的政治信任,促进其自身管理能力的增强;其次政府应对民间组织加以引导和管理,帮助环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政府还应该通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对环保民间组织提供信息和适当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