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某市近日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先审计后交接再离任。笔者深为此举叫好。
首先,它确保了工作连续性。领导干部离任前,将其任期内的工作思路、远景规划、发展现状,以及经审计后任期内未了的承包、租赁等经济往来,未了的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等,向继任领导做好交接,可以使继任领导尽快地了解情况,进入状态,承接经验,拓宽思路。
其次,它可以避免“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发生。领导干部离任前,将经审计部门核定的公有资产和负债情况,及时告知继任领导,尤其是负多少债、欠谁的债、怎么欠下的债,如何还债交接清楚,以便“新官知晓家底”,“看菜吃饭”,促使其开源节流,加快发展,逐步还债,维护好政府的诚信形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三,它可以确保公物姓“公”。离任领导干部通过审计后将办公用品点验清楚交给继任领导,可以有效地避免因领导调动,办公用品也随之变“公”为“私”问题的发生,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离任环境。
实行“先审计后交接再离任”的办法,既可以给离任领导干部一个“清白”,促进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又可以给继任领导干部一个“明白”,推动各项工作的传承与创新。(游本根 曾正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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