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司法行政工作28年来,翟英丽先后多次被河南省、三门峡市司法行政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06年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自1996年担任河南省三门峡市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兼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以来,翟英丽就一身挑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两副重担,一干就是11年。
发扬一个“拼”宇 翟英丽是一个干工作不要命的人,在她的意识里“责任大于生命”。因为常年奔波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第一线,身体长时间超负荷运转,积劳成疾,已身患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可她从来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更没有因此影响正常工作。
为制定起草好“四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规划,翟英丽强忍颈椎、腰椎疼痛,逐字逐句修改规划草稿,确保了规划的内容和质量;为保证《三门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意见》和《三门峡市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顺利出台,她不顾医生忠告,行走奔波于市委、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之间,连续多次出现血压升高、胸闷气短、心绞痛等症状,但她只吃几粒药,休息片刻,马上又投入到工作中去;为举办好全市《行政许可法》电视知识竞赛,她顶着酷暑,亲自指导和参与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为组织好全市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她“身在病房,心系考试”,从考前的准备、考中的组织、到考后的总结,她都作出了周密细致的安排。由于过度劳累,在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经验交流会期间,她因心脏病发作倒在会场,昏迷中的她还对工作念念不忘,嘴里还在念着“牌子”、“他们走了没有”、“快跟上……”
突出一个“实”字 “说千遍不如干一件。工作成绩的取得不是说出来的,而是要实实在在干出来的。”简简单单几句话,道出了翟英丽成功的秘诀。
为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她提出了“十乡百村千户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并制定了详细的标准,以此带动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五年来,该市先后有两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村被司法厅、民政厅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工作,她带领同志们走县下乡,进门串户,从管理到制度,从人员经费到办公设施,从普法到治理,抓新亮点,召开现场会……
翟英丽就是这样一个“实干家”,不管是下基层调研还是向领导汇报,不管是抓具体工作还是检查指导,她都秉承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了调研指导到实地、领导汇报讲实情、具体工作见实效。
力求一个“新”字 不仅是“实干家”,翟英丽还是一个“创新家”。多年的工作经验,使她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五年来,她不断追求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有影响的新举措,使三门峡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步人了全省第一梯队和全国先进行列。
2001年,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她率先在全省提出了“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市政府责任目标考核”的建议,被市政府采纳,实现了普法依法治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为了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她积极探索,大胆尝试,又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三门峡市依法治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受到各地同行的肯定与支持。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