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1月1日电(记者车晓蕙)近年来,各地不断推出对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措施,但这些措施以单项制度为主,过于分散。广州市近日出台相关文件,全面系统地明确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实行“一口上下”,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不再需要跑多个“部门”。
广州市政府出台的《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健全以低保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为辅助、慈善事业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通过搭建平台、健全网络、保障投入等,大力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化”建设。这是广东省内首个以政府名义制定的专门针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
此前,广州市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城乡低保制度、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制度、分类救济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和临时救济制度等,实行了发放救济(补助)金、发放日用品、减免日常消费性开支和医疗费、廉租住房、子女教育扶持、就业扶持、法律援助等救助形式,由于涉及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诸多内容,给困难群众“对口”申请救助增加了难题。
按照这一文件,群众申请社会救助不需再跑多个“部门”,明确社会救助业务由街道或镇负责实施,不论何种项目,统一向街道或镇社会救助服务机构审核报批,并统一下发救助款物,简化申请程序,让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广州市还提出在2009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届时将实现社会救助业务网上操作。
在《意见》中广州市明确提出了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经验,在社会救助领域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广州市民政局正在起草《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将进一步降低社会民间组织登记门槛,使活跃在社会上的慈善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合法化,并将条件成熟的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委托给这些社会组织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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