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劝返”外逃贪官
“今年以来,最高检察院已经劝返外逃贪官7人。
这位人士举例说,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还不多,有司法协助关系的国家和地区也屈指可数。即使有引渡条约和司法协助协议,引渡和遣返也会受到许多限制。譬如,双重归罪原则,死刑不引渡(遣返)原则,本国公民不引渡(遣返)原则,等等。余振东之所以能从美国遣返回国,是因为他在美国也构成了犯罪,并被美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许多外逃贪官,到国外后,并没有继续犯罪,追逃难度很大。
最高检的劝返方式,一般是这样:贪官外逃后,派出人员到国外直接与其接触,通过做工作、谈判等各种方式,并承诺一些条件,希望其回国。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再让国内有关人员与其通话。
“这很需要技巧。既要掌握法律和政策,又要灵活多变,更需要有突破法律和政策界限的胆识。因为机会往往稍纵即逝。”
最高检这位人士认为,云南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是劝返成功的一个典型。“其实,胡星不回来,有的受贿不好定。对杨湘洪完全可以采用劝返模式,这需要浙江省委授权,让劝返的人员‘权力’很大才行。方式有两种:一是如果还没有掌握杨湘洪的犯罪事实,就从党纪、政纪角度劝返,承诺回来后,可以继续担任原来职务,或者调任相应职务,仅作批评,不作处分。二是如果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实,就从减轻处罚角度劝返,并让司法人员参与。但不论怎样,派出去的人,要见到杨湘洪,并尽最大努力将杨湘洪劝返,否则,浙江和温州都不好收场。”
对于改革开放之初的中国人来说,当满大街都是蓝白灰的海洋时,时装表演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惊世骇俗的新名词。1980年11月19日,在上海诞生了新中国第一个时装表演队。殊不知,这新中国第一批登上T型舞台的“模特”,竟然清一色全部是纺织工人。正是这样一群年轻人首先登上了时装表演的舞台,我们才走出千篇一律,进入个性化的着装时代。
[上一页]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