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获刑入狱,职务被罢免了半年,竟然每月还按时“拿”工资,直到10月30日记者将此事通报该县有关部门,这位贪官的工资才被叫停。
据悉,10月30日记者接到潜山一干部电话举报后,立即与潜山县委宣传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取得联系,两部门随即展开调查,证实服刑贪官工资照(误)发一事的确存在。
对此,管委会主任韩国文解释说,误发存在客观原因,即曹晓明出事以后正值县领导换届,此事被人淡忘。
贪官蹲大狱,工资还照发,世上竟然有这样的好事,真是太滑稽、荒唐了!倘若没有人举报,恐怕开发区还在装糊涂,贪官还会带薪“疗养”,出来后人事部门甚至还要为其恢复干部身份并安排工作。人们不禁要问,贪官蹲大狱究竟为何还照发工资?管委会到底是误发,还是另有隐情?
按照有关规定,贪官犯了罪,如果是公务员身份,从判决之日起,政府就应该把他开除公务员队伍,财政部门就该立即取消其工资福利经费。如果是事业干部,就应该解除聘用关系并停发工资。而曹晓明在入狱之前是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副主任,不管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干部,都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人事及工资关系。而开发区却没有做到,真是不可思议。
其实曹晓明获刑入狱照发工资,不仅仅是个误发的问题。曹晓明以前是开发区副主任,手中有权,肯定与经济有关系,一定捞取了不少不义之财。出事后,或许他这样的人挺讲“义气”,始终坚守“秘密”而不肯供出领导,甘愿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了。领导心知肚明假装糊涂,难得糊涂对谁都有好处。
而韩国文身为开发区主任,理应对此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可他居然推卸责任称是误发,并有客观原因“县领导换届,此事被人淡忘”,用这话来忽悠。难道县领导换届,就可以停止一切工作了?就可以不给罪犯判刑了?就可以给罪犯发工资了?误发怎么没有把自己的工资漏发或者少发了呢?为何没有给哪个老百姓误发点工资呢?
即使是误发了,那这个管委会的工作人员素质就有问题,尤其是领导。给罪犯误发工资就是明显的失职渎职,失职渎职就应该追究责任。很明显的问题管委会都可以出现这样的失误,那又如何保证其他工作不出现更大的失误呢?
一个开发区副主任进了监狱,管委会出了这么大的事,开发区主任竟然淡忘了,人事、财政部门也糊涂了,县政府领导也得了健忘症了,他们怎么都会一起糊涂、健忘呢?为何没有一个领导记住呢?这难道不奇怪吗?难道就这样汲取教训?
更使人感到莫名其妙的是,处理一个罪犯误发工资事件,管委会还要开会上报县上同意,这就说明了有人在袒护,误发只不过是个幌子。虽然曹晓明原来属于科级干部,可现在他犯了罪已被罢免了,用的着请示吗?如果要请示的话,他早先在干吗?为何非要等到问题已败露了才请示解决呢?
现在我们完全有理由质疑,既然能够给一个罪犯照发工资,停发还要请示县上领导同意,那么这个贪官的干部身份一定还保留着的吧?为何不开除呢?难道组织上还等着他服完刑后再回来当领导不成?如果他是党员,那开除党员队伍了吗?人事部门是否已按规定开除曹晓明了呢?
倘若曹晓明没有被清理出公务员队伍,他在监狱“疗养”一段时间后,政府还得派人给接回来重给安排工作,说不定表现突出的话,还会再当领导,然后再当贪再进监狱……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底查清误发事件真相,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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