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工资七百 八天花掉一万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陈肖敏通讯员花法宣)没钱却要摆阔!花都一农民月工资只有700元,却用信用卡8天之内花了近万元,银行催了8年都不还。
昨日记者获悉,该农民因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是广州市花都农民罗某,他在一个村委会做保安,每月工资700元。但据法院查明,1999年9月19至27日期间,罗某拿着他本人的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先后在花都区新华百货商店、云山大商场刷卡购买金饰等物品,共恶意透支了9599.42元。后来银行多次催收欠款,他仍拒不归还。2007年4月3日,广州市公安局通过电话把罗某请到了公安机关,罗某如实供述了其透支信用卡的事实,并迅速偿还了本金9599.42元,但尚未归还利息13713.05元。
法院认为,罗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长期透支信用卡不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其自动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决定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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