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信用卡332张对外销售
深圳新闻网讯 夫妻二人购买了用于伪造信用卡的设备,雇用三个人在深圳伪造信用卡后运到香港销售。最近,这起伪造信用卡的案件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5月,当时36岁的浙江女子赵仙君和其丈夫朱惠霖(香港人,在逃)商定,在深圳伪造信用卡后运到香港进行销售。
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间,赵仙君、朱惠霖通过手机、电脑等途径,向沈峥提供用于伪造信用卡的个人银行信息364条,沈峥将该信息输入电脑并通过读卡器输入半成品卡内,再用打卡机将卡号打到相应卡上,通过高温烫金后伪造信用卡成品卡332张。沈峥按照赵仙君、朱惠霖的要求,将伪造的信用卡一部分交给罗剑雄带回香港分发,或是交给赵雷荣在深圳分发给他人,另一部分由其本人邮寄到广州、厦门等地。
检察机关认为,赵仙君、沈峥、罗剑雄、赵雷荣等人用伪造的方法非法制造假信用卡332张,情节特别严重,应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涉案的四名被告人当庭认罪。由于朱惠霖在逃,他们受审时均将责任推至朱惠霖的身上。朱惠霖的妻子赵仙君虽当庭认罪,但她否认自己是主谋,称真正的幕后老板是其香港老公朱惠霖。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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