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1月4日电(记者余荣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社会上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越来越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
据透露,近八年来,福建省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年均增长18%。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何鸣介绍,早在1994年初,福建省高院、厦门市中院就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后改为民三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是继北京、上海等地之后全国第一批成立的知识产权审判部门。2001年8月,福州市中院成立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庭(后改为民三庭)。2004年3月前,漳州、莆田、泉州、宁德等四个中院相继设立民三庭,龙岩、南平和三明等三个中院则在民一庭或民二庭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合议庭。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审判机构设置工作基本完成。
在此基础上,福建省法院着力服务大局,充分履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民事审判方面,据统计,1994年至2000年,年均受理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约100件左右;2001年至今年9月,案件逐年增多,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933件,审结3561件,收案数和结案数分别年均增长18%和18.3%。此外,从1999年至今年9月,福建省法院系统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及与侵犯知识产权有关的刑事案件共2206件3693人。在行政审判方面,2004年以来共受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7件,全部审结。
福建省法院还围绕品牌带动战略实施,依法审理好商标纠纷案件。2003年至2007年,福建省法院共依法认定“七匹狼”、“九牧王”、“虎都”、“奥特曼”等48件驰名商标,其中权利人是福建企业的达40件,有力提升了相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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