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摊贩 重庆一城管被判无期
另两名城管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1年
重庆渝中区3名市容协管员与卖凉面小贩发生肢体冲突,小贩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重庆市五中院5日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鹏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代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肖在元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鹏、代剑、肖在元身为市容协管员,在制止被害人违规摆放摊点受到其强烈阻挠时,与被害人发生抓扯打斗,并共同实施殴打行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周鹏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多次对被害人实施殴打行为,鉴于其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施救,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代剑在共同犯罪中行为积极,鉴于其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有悔罪表现,且有投案自首情节,可依法从轻处罚;肖在元在共同犯罪中对被害人实施了卡颈等暴力行为,作用相对较小,且在案发后积极对被害人施救,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害人亲属获得赔偿后书面表达了请求对三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一定程度上对三被告人的行为予以了谅解,故可对三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回放
与小贩起争执 城管拳脚相向
今年7月30日中午,重庆渝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的市容协管员周鹏等4人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执法时,看到卖凉面凉粉的刘某将手推车放在违规位置,4人决定暂扣手推车,但遭刘拒绝。几人随后发生口角和抓扯,周鹏、代剑、肖在元对刘某实施拳打脚踢及卡脖等行为,后刘被打倒在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周鹏被当场抓获,代剑、肖在元二人也相继到案。据新华社、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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