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院不再以“低调”的方式运行司法,各级法院将积极主动抢占主流媒体宣传阵地,提高法院新闻宣传为法院审判服务的软实力,使人民法院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心、理解和支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今天(6日)向记者透露了该省法院的决定。
记者观察到,这是云南省法院近期又一司法理念重大变化的表现。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是在该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着力强调以上观点的。
田成有称,当今世界信息传播速度之快、途径之多、灵敏性之强是以往任何时代都无法想象和比拟的。其所拥有的信息传播力量、广泛社会影响、舆论监督作用,已经成为继立法、司法、执法之外的第四种力量,正在深刻影响和重构我们的法治,支配着公众的话语形成,影响着法治的进程和方向。法院以一种秘密和半秘密方式司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媒体所营造的氛围,足以凝聚起一定的“民意”,对司法形成强有力的影响,法院必须深刻认识到现代媒体的优势与挑战。
针对有些法院对新闻媒体心存顾虑,敬而远之,无正当理由躲避新闻采访,结果失去了利用媒体澄清事实真相,宣传法院工作的机会,也影响新闻媒体正常舆论监督权利的行使的做法,田成有强调,审判工作要低调,法院宣传工作要高调,司法机关要转变观念,学会抢占并掌握信息的发布权与话语权,多让媒体有接触法院、参与法院活动的机会,让媒体以“看得见”的方式将公平正义输送给每个人,在透明的环境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正。
田成有表示,新闻舆论对法院的监督,甚至一些“负面”报道应从是动力、是警示、是鞭策、是支持、是爱护的角度理解,面对监督要充满自信,坦坦荡荡地在第一时间主动报道出事实真相信息。那种对媒体有意控制和封锁的作为,只能便宜小道消息的畸形传播。
与此理念变化相配套,今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将本报等十余家媒体的11名记者聘为云南省法院全系统的特约观察员,请他们对该省法院系统进行全方位监督。(储皖中)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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