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一篇由财政部牵头起草的有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等待批复的消息,迅速吸引了足够的眼球,地方发债有可能浮出水面的消息一时间炙手可热。
不过记者从财政部独家获悉,地方发债还远没到操作层面:“地方发债近期不可能。”一位财政部官员6日对记者表示。
原因则是现在的财税体制本身,在现在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本身的收入都不可控,地方发债的偿还本身就是个问题,这就决定了在现在的情况下,地方发债不可能实行,该官员表示。
财政部预算司地方政府性债管理处的有关人员也告诉记者,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券目前还只是一种意向。
地方无力还债
发债后地方政府如何还债,是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这个问题否定了政府发债的可能性,因为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政府发债的后果很可能是无力偿还。
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后,在分税制实行的第二年,中央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52%,到2005年,这一比例是52.3%。 与此相对应的是县级及乡镇级财政的不堪重负。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债务课题组对我国各级地方债务进行的初步摸底粗略统计,到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万亿元以上,其中,地方基层政府(乡镇政府)负债总额在2200亿元左右,乡镇平均负债400万元。
事实上,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地方政府的负债迅速增长,一些地方的负债增长甚至远高于财力的增长,地方财政已经存在巨大风险。一份来自权威研究机构的报告称,地方债务已经成为“威胁我国经济稳定和社会安全的头号因素”。
在地方财政如此困难,而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又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地方发债如何偿还的问题显然还没有人给出答案。“也许从一开始就没考虑如何来偿还。”对于地方政府债务偿还的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提出他的担心。
而这也正是近期地方发债无法推行的原因。
目前仅是意向
抛开涉及地方发债根本的财税体制, 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均表示,地方政府的现有债务如何处理、发债规模、用途包括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等问题,都是需要事先解决的问题。
财政部预算司地方政府性债管理处的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涉及地方债的问题目前并没有太大进展,具体业务还没开展,事实上发行地方债只是个意向性的工作。
事实上,发行地方债的意向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相关准备工作便已悄然展开。财政部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大型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课题组,并专程到地方调查摸底,也考察了国外地方债的管理模式。
2006年9月11日,时任财政部部长的金人庆在向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议提交的报告中表示,中央政府正考虑在有限制的条件下,授权地方政府发行债券。这是财政部最高负责人第一次公开表态开放地方政府发债。
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财政系统的多位人士还是表示,地方发债困难依然很大,这一直是一个意向,可以说是个长期趋势。
虽然遥遥无期,地方政府还是对允许发债报以极大的热情:“我们非常希望中央允许我们发行地方债券。”河北省发改委的一位官员坦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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