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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6家出租汽车企业以及私车组负责人聚在一起,对下调“份儿钱”进行表态 记者 李文彬 摄 |
即日起打击“黑车” 重庆首次启用摄像取证(图)
重庆时报讯(记者 邓姣)即日起,我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和公安交管部门将联手,开展对非法营运车的集中整治,为了提高执法技巧,将首次启用摄像取证的手段。
重点打击私家车找“油钱”
“私家车周末出来找‘油钱’的行为,被列为此次打击的重点。”据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队长谭卫介绍,还有的私家车每天“顺路”带人上班,每月收取费用,这样的“顺风车”也成为打击目标。
据介绍,整治的重点区域也由龙头寺、菜园坝、陈家坪、朝天门和江北机场等主要枢纽站场,扩大到城区主干道、繁华商圈以及加气站等重要区域。
“打黑”志愿者参与取证
“执法者着装执法,‘黑车’一见就开溜。”针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情况,此次执法将由传统的“路巡+站点检查”的方式,向全方位、多角度的转变。
首先,包括出租车驾驶员、运输企业在内的从业人员,将成为“打黑”志愿者,为执法部门提供“黑车”的动态消息,并参与取证。同时,市民若发现“黑车”,也可记下车牌、时间、地点,拨打“96096”举报投诉。市民的举报将被录入“打黑库”,一方面成为执法部门跟踪打击的线索,另一方面,一经查实,将作为“打黑”的证据。
利用监控设施摄像取证
以往打击“黑车”存在取证难问题,“比如一定要有拿钱或收钱的证据”,但一部分“黑车”采取找“羊儿客”拉客,并帮忙收钱,使得取证更加陷入僵局。谭卫说,此次,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请教了专家,并借鉴上海、浙江等地的先进做法,采用科学手段,结合道路监控设施,摄像取证。
据悉,此次主城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协助,专门成立了整治小组,力争在3~5个月,使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主城36家出租车企业和私车组表态:坚决下调“份儿钱”
出租车驾驶员协会下周成立
“保证下调‘板板钱’!”昨日,主城36家出租车企业和私车组负责人在市出租汽车协会一起表态,只要具体下调政策出台,一定坚决执行,下调“份儿钱”。
被砸车辆损失企业承担
出租汽车协会发表致全市人民的公开信表示,将坚决拥护市委市政府决定,做好出租车“份儿钱”下调工作。要堵住公司责任人乱收费漏洞,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企业再次重申,11月3日、4日两天免收驾驶员“份儿钱”,因坚持营运而被砸坏的车辆及设施损失,由企业承担。
驾驶员协会不收取会费
出租车驾驶员将有自己的组织了。公开信中表示,将立即在市出租汽车协会机构中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分会,构筑起企业、驾驶员、行业之间的对话交流平台。协会将不收取出租车驾驶员会员会费。
“通过驾驶员分会,可以及时反映出租车驾驶员的诉求、困难、利益冲突,可及时与协会及主管部门对话。只要有出租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都是会员。”市出租汽车协会负责人说。
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
据了解,协会将立即报市民政局审批,预计驾驶员分会将在下周成立。一旦审批下来,协会将召开驾驶员代表大会。每40个车一组推选一个代表,参与会长、副会长、理事的选举。而6日参加过与市委书记薄熙来对话的34名驾驶员将全部是代表。
“有自己的组织是好事,这样我们遇到委屈和麻烦,才有地方倾诉。”出租车驾驶员小王说。而开了10多年出租车的老驾驶员曾师傅则欣慰地感到:“开多年出租车,终于有了一个家。” (记者 肖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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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禁止协勤摄像贴罚单
在市交警总队宣布“全面禁止暗中执法”后,昨日,市公安局副局长高晓东来到交警总队调研,交警总队随后再次做出决定,从今天开始,全面禁止交通志愿者(协勤)摄像纠违取证及张贴交通违法告知单(黄色不干胶)的工作,并欢迎市民监督举报。
市公安局在会上首先肯定了交警部门采取摄像纠违的合法性,因为任何公民都有提供证据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但鉴于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交警总队最终确定,从11月8日起,禁止全市交通志愿者上班期间单独参与摄像纠违及张贴违法罚单,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实行年终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交警总队表示,交通志愿者的任务就是协助交警维护交通秩序,主要职责是维护行人秩序,开展文明劝导等。(记者 汤伟)
出租车五种违规行为不罚款
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为了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昨日,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宣布,出租车标识不规范、车辆租乘后驾驶员吸烟、不按规定更换白座套、未明示服务监督卡、未携带从业资格证等五种违规行为,在记录后以教育告诫为主,不予处罚。
同时,由单纯处罚出租车驾驶员为主,向强化出租经营公司监管为主转变。“驾驶员违规,出租车公司将负监管不力的‘连带’责任。”比如,一个月内,某公司的违规出租车占出租车拥有量的比例,排名前五,这些公司将被曝光,作为以后重点“关注”对象。并且,在驾驶员接受处理时,公司相关人员必须陪同前往一并接受教育。
此外,将引入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诚信考核办法,一般情况下,以扣分代罚款。目前,诚信考核细则还在制定中,有望明年出台。对屡次教育仍不改正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与违法记分相结合的方式。对考核期内扣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驾驶员,将列入“黑名单”,并采取听证的方式,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记者 邓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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