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某单位存在消防违法行为,哪怕被公安消防部门发现,往往也有一定时间的整改期限。如果未在期限内整改仍生产经营,公安消防部门才能予以处罚。记者昨天从市消防支队获悉,这种情况以后将成为历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现行《消防法》规定给消防违法行为处罚设置了“限期整改”等前置条件,一些重大火灾事故往往发生在“限期整改”的过程中,客观上放任了消防违法行为。市消防支队负责人称,修订后的《消防法》取消这个前置条件,对于消除消防违法行为,严防火灾发生有着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新《消防法》实施后,还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这表明今后单位、公民都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单位着不着火,起决定作用的是单位自身,而不是政府,也不是公安消防部门,关键是靠单位平时做好消防工作。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新《消防法》特别规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度。公民是消防工作的参与者、受益者,同时也是监督者。另外,新《消防法》还新增了15类消防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明显增强。这些新增加的行为,有的是消防工作机制调整后带来的新情况,有的是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有的还是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的突出反映。对一些严重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增设了拘留处罚,罚款额度也有大幅度上升,最高罚款可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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