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讲求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要真正保证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就必须让公众不再匍匐于的威权之下,而通过对自身权利的诉求与主张,来赋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有关警察滥权的事,最近一段时期频频发生。比如,陕西神木县公安分局最近的“生财之道”令人不寒而栗。
原来,神木县大柳塔分局打着“花钱买平安,平安促发展”的旗号,把辖区内的70余煤老板拉到内蒙古境内,开了一次座谈会,当场收取赞助费300余万元。这次会议既没有悬挂任何标语,参会公安干警也没有人穿警服。(11月9日《三秦都市报》)
这样的“座谈会”,本质上就是不折不扣的一次权力寻租行为。之所以要把会议拉到外地召开,不让警察身份公开化,都不过是为了对这种丑恶的行为百般掩蔽罢了。其实,类似的权力寻租现象,这些年也在许多领域里发生过,比如,媒体曾报道,走私集团为海关关员发“工资”,煤老板为地方安监局建豪华办公楼等等。现在,连公安局也按捺不住“发财冲动”,以集体名义,来出卖公权力的正义。这样散发出浓烈腐败气息的行为,实际上喻示着警察滥权正在走向扎堆化。
诚然,像其他行业领域一样,当前警察队伍总体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警惕一些地方警察腐败滥权走向集体化。因为这种情形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是极其巨大的。比如,就以这家收取赞助费的公安分局为例,其辖区内有近百家煤矿。现在向煤老板收取巨额“赞助费”,意味着公权力也同时交上了一份“卖身契”———难怪有公司老总当场就说:“保障煤老板人身、利益不受侵犯就要靠公安队伍了”。而遏制矿难之类的事故发生,对不法责任主体进行打击,更离不开强有力执法力量。如果维护公共安全的警察,变成了私人老板的保镖,谁还能指望法律正义得到伸张呢?
类似这样的“生财之道”,前几天在云南昭通市永善县的公安局,也曾以不同的方式演绎过———当地公安局政委阙隆宽在上班时间内,于机关大院设宴500桌嫁女,结果半天收银就6万,抬菜的警察、法官就有几十名。种种迹象都表明,当前的权力寻租现象,也正在趋于多样化与复杂化,而越来越多的权力部门,对这样的行为,持麻木的态度,甚至以所谓的“风俗习惯”、“提高待遇”、“加强配置”之类的名义,试图为公权力的集体腐败行为正名。
如果权力集体都把国家公权力当作交易品,以牺牲公共利益代价,满足个体私益的需求,那么,谁又能阻止种种罪恶与灾难的寄生呢?比如,一些地方矿难噩梦频发,就与司法部门的执法公正与效率不足有关。对于像神木县公安分局这样的公权力机构,我们又怎么可能奢求他们能够做到秉公执法呢?而谁又能保证,那些投入了大量赞助费的煤老板们,会不会获得相应的责任豁免呢?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哈尔滨警察打死人,江西上饶鄱阳公安局王姓副局长武断下令“击毙报警人员”,都引起公众强烈的关注。日前发生于深圳的袭警暴力事件,竟然导致千余人聚集示威烧毁警车,最后以政府垫付经济赔偿死者家属的方式,才使事件平息。这一切事件的走向,其实也都在说明一个朴素的道理,那就是警察权不是来自于政府的权威,而是来自于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一旦警察权力被滥用,警察特权思想滋长,就必将不利于公民权利的实现与保障。而公民权利的实现,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博弈。
也正因如此,当前在某些地方出现的警察腐败滥权扎堆化的端倪,才更应该引起重视。毕竟,这种集体滥权与腐败现象,很容易形成监督盲区,如果被长期蕴蓄,就很可能形成重大的公共安全危机,最终使政府部门的公信与形象遭受到巨大破坏。而在一个讲求民主和法治的社会,要真正保证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就必须让公众不再匍匐于的威权之下,而通过对自身权利的诉求与主张,来赋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实现。那么,对于警察滥权扎堆化现象,当前如何才能拥有基于公众权利与公共利益之上的制度正义,来与之进行有效博弈呢?(单士兵) (来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高瑞)